发布时间:2025-11-16 03:25:34 | 19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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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洛阳分院的历史,大致可分为组建、首次列入军队序列、划归民航领导、重新列入军队序列、分院体制的第三次改变、分院体制的第四次改变等六个时期。
1956年5月,在空军和民航局的大力支持,经国务院批准正式成立“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学校”。
1959年下半年,在四川遂宁成立第三飞行训练团(洛阳分院前身)。
1956年9月,空军司令部向空直机关发出通知,民航航空学校正式成立。
1963年初,空军和民航总局为了贯彻中央“调整”的八字方针,集中精力办好学校,提高教学质量,在报经军委和国家教育部批准对学校的训练格局进行了调整。
1965年10月25日,学校改名为“中国民用航空高级航空学校”。
分院改名为“中国民用航空高级航空学校第三训练团”。
1965年12月22日,民航高级航校第四团正式成立。
文革期间,分院建设遭到破坏。
1971年5月14日,民航高级航校改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十四航空学校”.
分院更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十四航空学校第三训练团”。
1980年3月15日,民航总局起成为国务院的直属局。
1980年10月11日,教育部通知学校正式更名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专科学校”,第三训练团改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专科学校第三分校”。
1981年秋季,学校首次参加全国高考招生,招收第一批大专班学生。中国民用航空飞行专科学校第三分校三担负大专班学生的飞行训练任务。(标志着学校正式由过渡为大专)
1986年12月,学校提出更改校名,实行本科、专科分层次办学的申请。
1987年12月15日,国家教委批准学校由专科学校升格为本科学院,更名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中国民用航空飞行专科学校第三分校”改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第三分院”。
1993年,根据民航总局的决定,中国民航飞行学院三分院搬迁洛阳。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三分院与民航洛阳航空站整建制合并组成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洛阳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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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洛阳分院的前身是中国民航飞行学院三分院,始建于1963年。1993年,根据民航总局的决定,中国民航飞行学院三分院搬迁洛阳。中国民航飞行学院三分院与民航洛阳航空站整建制合并组成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洛阳分院。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洛阳分院从事飞行教学训练和航班运输生产双项主业。成立以来,有近万名飞行员在分院毕业或培训过,占全国民航飞行员的1/4多。分院自建立以来一直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为本”的安全运行工作要求,作为独立运行机构创造了世界通航业界最好的安全运行纪录。截至2014年,累计实现安全飞行51年,飞行训练近100万小时,训练起降230万余架次。 19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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